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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0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武进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区各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从我区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报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各校所在镇乡派出所。

2)报武进区教育局(电话:63103746310282),各校所在镇乡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教育局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⑴ 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 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 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 在向学校、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 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 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 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 镇乡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 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 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3) 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 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防疫站、镇乡政府领导,学校传染病防倥工作小组,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镇乡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向教育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3)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5)根据事态程度,分别向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 、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

1. 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交巡警支队、110120、值日老师

2.处理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了解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并拨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报告地点要具体,事故情形要具体。

3)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5)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3.注意事项

1)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开展自救。

2)救护人员未来之前,对伤势严重的人员作止血处理,不宜剧烈移动。

3)如车辆受损严重或翻车,要尽快要把所有学生从车里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

4)事故出现后,要在距现场30处设立警示标志,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技术勘查。

5)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学生,要有相关人员陪同。

6)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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