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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7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周荣青      来源:本站原创

学校门卫安全制度

一、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二、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三、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五、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园。
六、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学校。
七、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八、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或学校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
十、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横山桥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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