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具有以下职权:
(1)审议建议权。
教代会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力。其适用范围包括: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校长工作报告,是指校长对学校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副校长的分管工作报告,可作为校长工作报告的补充。
通过教代会行使审议建议权,一方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校决策,看它是不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使教代会代表和广大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的全局,了解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学校确定这些决策的根据与理由,了解实施学校重大决策的有利和不利条件,为教代会和教职工实施民主监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实施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奠定基础。
(2)审议通过权。
这一权力的适用范围为: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励、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的权力范围,概括地说就是有关教职工在学校内的基本劳动权益问题。
教代会行使审议通过权,一是要由学校行政领导首先提出方案并在教代会上作出说明;二要由教代会在充分讨论提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未获通过的还要重新修订再提交教代会讨论;三是由校长颁布施行。这个过程要坚持,因为它较鲜明地反映出教代会行使审议通过权,具有与学校行政“相互平等协商、共同决定问题”的特点。
(3)审议决定权。
这一权力的适用范围包括: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公益金、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与审议通过的事项是有区别的,审议通过的事项要经过校长颁布后才能实施;审议决定的事项则可以直接付诸实施。在这个范围内将决定权交给教代会,因为这些是教职工具体利益的集中体现,由教代会根据法规和政策规定民主决策,体现了教职工当家作主和民主管理自己的事情,发挥教代会积极协调和处理教职工与学校的利益关系的功能。学校行政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制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的实施方案、办法等,经教代会审议决定后,具体的实施和管理仍由学校组织运作,而不是由教代会包办代替。
(4)评议监督权。
其适用范围包括: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其他学校领导干部,并可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意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校长人选的工作。
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主要是按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干部的原则:要遵循党的干部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民主评议干部的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也可对干部素质分项计等第测评。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就是各位代表应尽的责任,也是对教职工代表的基本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代表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
(3)密切联系教职员工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好教职员工群众的有关思想工作。
★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教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并及时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反映;
(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5)根据有关规定在各位代表所在选区做好代表述职工作。
学习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36个,包括管理岗位10个,专业技术岗位125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 1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00%。
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个,其中5个为校级领导,5个为内设机构管理人员,均为九级(科员级)。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2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
其中副高级岗位11个,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5个。
2.中级岗位7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3%。
其中八级岗位23个,九级岗位32个,十级岗位 24个。
3.初级岗位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
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十三级岗位4个。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1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1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略。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附: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周月萍
组员:黄荷芬、杨清娣、蒋建春、梁晓云、蒋红莉、王丽芳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附: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名单
组长:周月萍
组员:黄荷芬、杨清娣、蒋建春、梁晓云、蒋红莉、王丽芳、刘红娟、沈月、奚丽群、吴方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常教人〔2010〕10号)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学校各条线考核结果)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10〕7号)的文件精神,编制出三类岗位共9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区人事局备案。
2、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五级梯队优秀教师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轮聘任不再加分。
3、2006年7月1日—2011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4、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11年7月31日为界。
5、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2011年7月中旬: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
2011年7月下旬:采集各教职工基本信息及获奖情况,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1年7月下旬:制定岗位评聘条件、岗位说明书、晋级评分标准;
2011年8月上旬:完成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公示。
八、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横山桥中心小学
2013年1月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