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8年常州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
现转发《关于评选2018年常州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请40周岁以下班主任认真阅读“2018年常州市中小学班主任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细则,规范投递参评案例稿件。各级部德育副主任(阳光校区请唐静怡老师负责)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①参赛名单汇总表和选手参评案例电子稿[文件名:区(市)+学校+参赛班主任姓名)]打包发送给曹仁花老师。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中心小学
2018年11月19日
附评选细则:
1. 参评对象:中小学在编在岗的班主任。
2.主要内容:围绕培育学生核心素养这一目标的工作案例。工作案例由以下几部分构成:真实案例、处理办法、反思提升。
3.工作案例要求:
(1)选题得当,有新意,观点清晰、正确,既有自己的实践思考,又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字数一般在2000~3000字左右。
(2)格式:内容包括案例名称,作者单位、姓名、邮编、联系电话;案例标题:宋体三号加粗;正文小标题:宋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不加粗。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的单位及本人姓名。论文标明页码“第1页,第2页等”,用A4纸打印三份,并装订好。
(3)每位作者限送一篇案例参加评选。原则上已公开发表过的案例或者论文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对于内容雷同、有抄袭现象的文章,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优秀案例评比活动。
(4)对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案例,不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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