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横山桥中心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以表率、示范形象进一步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工作准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2.扎实教学,兢兢业业。严格遵守教学常规,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学习,钻研业务,完成各项教学教研任务。对工作精益求精、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5.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6.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三、一票否决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取消评选资格。
1.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造成不良后果。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有违师德形象的。
3.擅自向学生推荐、分发各种资料和其他用品,有乱收费现象的。
4.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有无故旷课、擅自调课等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现象。
5.由于教师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和学生伤害事故。
6.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的。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学校师德标兵评选,采取级部推荐、考评小组考核评审、校行政、工会研究审定的办法进行。
1.级部推选。各级部在个人述职后,按30%比例推荐候选人;
2.评选确认。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考评小组,考评小组负责审核,组织师生民主测评,采取问卷调查,师生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师德情况,并进行全面考核、评审,确定预选名单,予以公示,最终确定若干名校级师德标兵。
五、工作要求
1.各级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2.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校掀起弘扬高尚师德、赶学身边先进的热潮,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要以“师德标兵”评选为契机,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做人民满意教师的氛围,树立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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