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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教学反思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黄琳     来源:原创

音乐课以教师为中心的多,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少。在我们的音乐课里,很多教师不是笑脸相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几乎坐在琴凳上不挪窝、指手画脚,不管学生学得如何,只顾按照已备的教案、时光表灌之。学生回答问题顺我者表扬、逆我者斥之并不少见……这样的课堂教学,是一个不平等的教与受的关系,从未把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从来只把学生当成知识的理解器,教师绝对是主宰而非主导,学生是完全被动的。这样的音乐课学生哪来的情、哪来的兴趣?也就无从说“我喜欢音乐课”了。

教师做够做足“教”字这篇文章的多,创设良好环境,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体验的功夫不足。我听过少的音乐课,也看过很多老师的教案,总发现我们的教师在构思一堂课伊始直到完成教案及教学全过程,他们经常在思考的是我该怎样做、怎样教,很少思考学生怎样来学、怎样来体验。一些教案连教师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了,惟独没有“这时学生该干什么、此时学生会出现什么”。他们只想课堂45分钟我该怎样安排,却没想到作为“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向互动过程”。音乐学习本身是一个复杂多样的变体,神经质的信息输入不是单一的,就应包括听觉、视觉、运动觉全方位的。而这种信息的输入,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学习者的主动参与、用心体验,那“学”的过程、“学”的结果就想而知了。

把教师的意志强加给学生的多,聆听学生心声、把握学生心智、愿意做深切朋友有少。“老师的疾话对的”、“我是老师,学生就应听老师的话”,恐怕是我们很多老师常有的心态和所说的话。因此,许多教师挖好一个个的陷阱让学生一个个往里跳的事总是很乐意去做的。比如说:“对不对?“对”“好听不好听?”等等。尽管老师自我都觉得剩余,有时还显得底气不足,但总是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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