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桥中心小学调解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调解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支部和学校基层工会主席的领导开展工作。根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其工作职责可以概述为“协调关系、解决矛盾、化解怨气、创新环境、和谐发展,提高效率”,具体职责表现为:
1、协调关系。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以及各种利益的分配等工作中,学校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意见分歧摩擦,甚至是矛盾和纠纷。此时调解委员应当代表组织出面调解,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坚持相互谦让,相互理解,以和为贵的原则,化矛盾为动力,平息双方的矛盾纠纷。协调就是平衡,就是和谐。
2、解决矛盾。面对来自教职工队伍中已发生的矛盾。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出面解决。首先,要认识矛盾的性质,确定事态发展中的主要矛盾,然后寻找策略,把来自社会的、家庭的和学校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化解,使矛盾双方当事人轻装上阵,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3、化解怨气。在教工生活与工作中,难免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当事人的情结上升为怒气或者产生怨恨,这样不利于开展工作,调解委员会应主动出来,找他们谈心,倾听他们各自的心声,同时引导他们各自多做自我批评换位思考和睦相处。
4、创新环境。指的是创造出新的人际环境氛围、人文环境。在学校人与人相处的本质是一种工作上的缘份和友情,决不是那种以金钱礼品来维系腐朽的人文关系。所以调解委员会的成员要以身作则,为全体教工树立榜样,才能胜任此项工作,各种调解矛盾方能迎刃而解。
5、和谐发展。社会要和谐发展,学校也要和谐发展。做好学校工会工作,是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主要前提,是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的核心。因此,不可掉以轻心。“和谐”是政治,是文化,是一种潜在的工作职责,需要系统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和谐文化的建设。
6、提高效率。调解委员会,每学期要有整体工作安排,要明确主要工作目标,期末要总结经验,写出工作总结,扬长避短,提高工作品位和效率。
横山桥中心小学教师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机构
主 任:周月萍(校长)
副主任:杨清娣(副校长)、蒋建春(副校长兼工会主席)
梁晓云(副校长)、蒋红莉(副校长)、是宝华(副校长)
组员:刘红娟 (行政办主任)
徐振红 (德育办主任)
孙红霞 (教导主任)
赵龙 (信息技术处主任)
周荣青 (总务主任)
沈安姣 (教科室主任)
王丽芳 (主办会计)
蒋秋兰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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