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桥中心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和《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教人[2009]3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励工作的具体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
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
2、绩效性原则。
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
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可操作性原则。
结合学校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利
于测算,利于操作。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界定。
1、范围: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岗位津贴等全年按十个月核算(除7、8月暑假)。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性质。
1、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区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总量核拨(其中三分之一要求仍由我校在预算外经费中充担)。
2、性质:与主要体现个人资历、能力和履行基本职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划归个人工资卡)相比,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的是工作强度、责任和实际业绩等,更具有奖金、津贴等属性,且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主要解决的是打破“干多干少、做好做坏、责大责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分配格局,提倡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倾重。30%这一比例,不应当理解为是个人工资中固有部分的提取,而是上级部门编列财政预算、核拨每所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总量的一个执行标准,是缩小校际间收入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发放办法。
(一)岗位津贴: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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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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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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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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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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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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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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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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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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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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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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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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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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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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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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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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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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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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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档案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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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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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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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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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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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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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级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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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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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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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课学科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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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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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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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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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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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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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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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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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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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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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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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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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实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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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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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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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兼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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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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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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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以上津贴全年均按10个月计算,身兼数职的,除中层及班主任职务津贴按规定享受外,其余兼职津贴按相应标准的一半核发。
(二)工作量奖。
1.课时奖。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
2010—2011学年度课时量测算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教职员工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教学人员达到下列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480元。(教龄不足5周年的新老师,应高出同级组老师2课时。)
一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二个班、5节术课。
二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6节术课;数学二个班、5节术课。
三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7节术课;数学二个班、4节术课。
四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7节术课;数学二个班、4节术课。
五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二个班、4节术课。
六年级:语文(包括写字)一个班、5节术课;数学二个班、2节术课。
英语:三、四、五年级三个班、3节术课;六年级三个班、2节术课;二个班、8节术课。
体育:每周18节、课间操、体育活动指导。
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每周18节、兴趣小组辅导。
有关工作的折合课时如下:
(1)体育教师在运动队训练当月早晚正常训练每周3节。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3课时;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47周岁的教师,每周照顾1课时;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及有特殊情况教师的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3)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讨论决定。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周多1课时,每月多得20元,多2课时,每月多得40元;每周少1课时,每月少得20元。以此类推。
中层行政人员课时奖按教师课时奖的平均数计算。
2、出勤奖: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300元。
(1)教师工作量已满,经教务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加5元。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主课老师外出调上主课,术课则代课。需安排代课的,每节扣5元,代班主任一天10元。
(2)病假:
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休息。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否则视作事假。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
生病一个工作日不扣。病休满两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三个工作日少得100元,四个工作日不得当月全勤奖,五个工作日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3)事假:
凡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半个工作日以上(含半个工作日)须书面向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作旷工。
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少得200元,满三个工作日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4)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婚假原则上利用假期。产假超出规定的天数,凭医院证明,作病假处理。丧假超出规定天数的,应事先征得校长室批准,作事假处理。(注: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5)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方可离校。一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如术课老师当天课务量达4节或4节以上,则由本人调上二分之一,其余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代课金无需本人支付),调课情况需报教务处备案(下同)。两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三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5元。)
②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年级组长处请假,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但每月不得超过8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8小时(因病输液例外),超过8次或8小时少得出勤奖50元。迟到三次少得25元,三次以上者每多一次少得15元。未办理请假登记手续,早退或中途离校者一小时少得2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算)两小时少得50元。以此类推。
③哺乳孩子送奶、幼儿园接孩子,原则上同意,但喂奶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接幼儿园孩子最多只能提前20分钟。(超过时间按第②条执行。)
④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少得15元,迟到一次少得10元。
⑤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30元,两节少得6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200元,一天少得500元,两天少得1000元,三天及以上按一天递增500元扣除。
3、加班补贴(需经校长室同意):
(1)为集体工作、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2)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训练等,每天40元,半天20元。
(三)工作质量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80元。师德考核见《武进区横山桥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考核为A级全年加奖100元,B级全年加奖80元。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认真执行《横山桥中心小学文明办公细则》,经考核合格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50元。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1)办公室不整洁,责任人一次少得10元,无法查清责任人的,办公室内每人少得10元。
(2)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饮水机、电脑晚上不切断电源、中午和晚上不关锁门窗、红外线报警装备不按规定操作,办公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
(3)职工不能坚守岗位,有事找不到人,发现一次少得10元。
(4)值日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少得5元,不按时到位值岗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3.班主任奖。
班主任考核为A级加奖150元、B级加奖100元。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见《横山桥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条例》。
4、教学人员教学质量及成果奖
按照《横山桥中心小学教学工作考核细则》认真执行教学常规,重视教学质量,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稳步提高,每月可得质量奖200元。教学工作考核A级全年加奖300元,B级200元。
5、教育科研奖。
按照《横山桥中心小学教育科研考核细则》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和校本教研,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80元。教育科研工作考核A级全年加奖120元,B级80元。
6.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并能及时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可得200元继续教育奖(原来制订的教职工学历进修奖励办法不再实行)。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奖;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缺一次少得20元。
7.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具体详见《横山桥中心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每月可得安全奖5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8.荣誉、成果奖。详见《武进区横山桥中心小学荣誉、成果奖励办法》
五、几项说明:
1、长病假(特殊病种除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
则上不发;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人员按50%计发。
2、实行绩效工资后,所有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的津贴、补贴一律停止执行(苏政办发[2009]84号文件规定)。
3、落聘或由于身体原因不再担任中层职务的,按原任职一届(三年)延一年享受相应岗位津贴。被解除职务的不再发放津贴。(教育局统一意见)
4、2009年已发放的有关经费,应从核定后的总额中予以扣除。
5、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师本人填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具体负责审核的部门统一审核,经全校公示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6、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年度考核可定为不合格。有其它损害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武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
7、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
8、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工的奖励
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统一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9、以上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周月萍
副组长:汤尚茂、黄荷芬、杨清娣
组 员:蒋红莉、梁晓云、是宝华、徐振红、朱晓红、刘红娟、赵龙、沈安姣、曹仁花、王丽芳、周荣青、王国平、韩银燕、崔庆友、周晓芬
职 责:
1、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
2、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3、处理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具体考核办法
1、考核项目与考核部门。
(1)班主任工作——德育办(黄荷芬副校长负责)。
(2)师德与文明办公——德育办(黄荷芬副校长负责)。
(3)工作量——教导处(杨清娣副校长负责)。
(4)教学与科研质量——教导处、教科室(杨清娣副校长负责)。
(5)安全——总务处(汤尚茂副校长负责)。
(6)继续教育——教导处(杨清娣副校长负责)。
(7)出勤、成果考核——办公室(周月萍校长负责)。
以上考核如需要有关部门提供材料依据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
2、考核依据见《横山桥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3、班主任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以月为单位考核;文明办公室、安全、师德以学期为单位考核;继续教育以年度为单位考核。
4、考核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先由教职工个人对照条件对上月工作进行自评,然后由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最后经校长室审核。
5、学校考核如与个人自评结果有出入,在一周内将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
6、每月考核结果由各责任部门登记保存。
7、阳光学校教师由阳光学校校长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交由中心校会计室登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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